王某2012年八月取得收入8000元本月无其他收入计算该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8000元(扣除社保,忽略社保因素),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8000—3500)×10%-105=345(元)
实际运用分析如下:
应交个税=(8000-“五险一金”-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此处五险一金忽略为零,8000-3500=4500,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
其中,“五险一金”各个地方不一样,一是各个城市基本工资水平、缴纳基数规定不一样,二是不同企业实际缴纳“五险一金”品种不一样(很多企业并不是全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要根据“8000-五险一金-3500”结果进行判断确定!
说明: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前,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交个人所得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
按照我国现行个税条例,薪酬所得计征个税时允许扣除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
扣除标准: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个税计算方法详见图片说明(含个人所得税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