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春(1909年11月25日-1983年3月25日),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历任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常委、中国奥委会副主席、辽宁省体育协会副理事长、第四届辽宁省政协常委等职。1927年底就读于东北大学体育系,1932年毕业。1929年,刘长春曾代表东北大学参加了第14届华北运动会,获得100米、200米和400米跑3项冠军,其中100米跑以10秒8的成绩创下了当时全国的最高纪录。以后他又参加了第4、5、6届全国运动会。在第5届全国运动会上,他又将自己的100米跑成绩提高到10秒7,并创下了200米跑22秒1的全国最高纪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