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军人与退伍军人有什么区别?
复员军人与退伍军人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入伍时间不同:
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退伍军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之后入伍,持有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的人员。
2、军队不同:
复员军人是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在乡的红军失散人员也按复员军人对待。退伍军人是参加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3、意思不同:
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或经组织批准复员的人员。在乡的红军失散人员也按复员军人对待。
退伍军人,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
4、条件不同:
复员条件为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劳动部、国防部、内务部《关于家居城市在职参军的退伍、复员军人仍应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进行处理安置的通知》。
退伍军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之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持有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的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伍军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复员军人
1、入伍时间不一样。
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退伍军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之后入伍,持有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的人员。
2、条件不同
复员是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退伍是指1954年11月1日之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持有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的人员。
3、概念不一样。
复员 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退伍军人,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复员军人
复员军人与退伍军人的区别:
退伍军人叫退出现役部队服预备役,为预备役军人(30岁以前)。
义务兵退出现役部队叫退伍,一期、二期士官退出现役部队叫复原军人,三期四期退出现役部队叫转业军人,五期、六期退出现役部队叫退休。
所有的军人退出现役统称叫退伍。
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帮助他们解决好生产和生活问题,按下列规定进行安置:
对确无住房或严重缺房的,应根据自力更生、集体帮助、辅之以国家必要补助的原则加以解决。
对自建(修)房屋的,当地政府应在宅基地选定、审批、建材供应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对自建和靠集体帮助仍确有困难的,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补助经费。
对在服现役期间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退伍义务兵,应在企事业单位安排工作,户粮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报。
对农村入伍参战荣立三等功的退伍军人,在当地劳动部门下达向社会招工计划指标时首先安排。招收进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可以转为城镇户口,由国家供应口粮。
对二等、三等伤残的退伍义务兵,应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他们力所能及的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城市用人单位和乡镇企业向农村招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尤其是参战、立功、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和女性退伍义务兵。
对退伍义务兵中有一定专长的军地两用人才,应当积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介绍,各用人单位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应优先给予录用;对他们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在政策、技术、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
乡镇、村选聘干部,对符合条件的退伍义务兵,应作为优先选聘对象。
有条件的地方,可从当地实际出发,实行"征兵、优待、安置一条龙"的做法,在应征入伍的同时,落实退伍后安置去向。
复员建设军人: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前退出现役的军人。
复员军人:指1954年11月1日实行义务兵役制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军事(警官)、文职干部和士官退出现役,回参军地区或在服役所在地安置。对于复员军人,国家不包分配工作。(注意与退伍的区别,退伍:是指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
仅供参考/
义务兵退出现役部队叫退伍,一期、二期士官退出现役部队叫复原军人,三期四期退出现役部队叫转业军人,五期、六期退出现役部队叫退休。 所有的军人退出现役统称叫退伍。一般在每年的11月底召开退伍大会,结合本人意愿和组织上意见 宣布退伍名单和继续服役(留在现役部队)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