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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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型:住房消费类型、非住房消费类型。
住房消费类型:
1、购买商品房提取;
2、大修自住房;
3、翻建自住房;
悄咐 4、购买二手房;
5、集资经适房;
6、拆迁安置房;
7、建造自住房。
非住房消费类型:
1、重大疾病提取;
2、职工离(退)休;
3、出国或港澳台定居;
4、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合同;
5、纳入低保范围内;
6、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7、自然灾害造成生活严重困难。
购买商品房提取提取流程:
一、提取证明材料:
(一)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
1.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二)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提供:
禅悔 1.房屋产权证;
2.购房款发票。
二、身份证明: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可由配偶代办;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持委托书为职工代办业务的,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和委托期限。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五)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三、提取申请时间规定:
(一)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后申请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贺运正;
(二)所购商品住房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款发票后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四、提取人范围: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五、提取次数: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六、办理时限: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住房消费类型:
1、购买商品房提取;
2、大修自住房;
3、翻建自住房;
悄咐 4、购买二手房;
5、集资经适房;
6、拆迁安置房;
7、建造自住房。
非住房消费类型:
1、重大疾病提取;
2、职工离(退)休;
3、出国或港澳台定居;
4、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合同;
5、纳入低保范围内;
6、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7、自然灾害造成生活严重困难。
购买商品房提取提取流程:
一、提取证明材料:
(一)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
1.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二)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提供:
禅悔 1.房屋产权证;
2.购房款发票。
二、身份证明: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可由配偶代办;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持委托书为职工代办业务的,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和委托期限。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五)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三、提取申请时间规定:
(一)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后申请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贺运正;
(二)所购商品住房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款发票后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四、提取人范围: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五、提取次数: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六、办理时限: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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