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停车收费管理规定(试行)的附:南京市停车收费标准
项目
收费标准
类别等级 计次收费标准(元/次) 计时收费标准 包月收费(元/月) 白天时段 夜间时段 白天时段
(元/15分钟) 夜间时段
(元/小时) 地铁(公交)换乘 商用业主 首小时内 首小时后 道路停车泊位 一级 小型车 2.5 3 0.5 大型车 3.5 4 1 二级 小型车 12 6 1 1.5 0.5 大型车 16 10 2 2.5 1 三级 小型车 8 6 0.5 0.5 大型车 12 10 1.5 1 停车场 一级 小型车 12 6 1.5 0.5 600-800 大型车 16 10 2.5 1 二级 小型车 10 6 1 0.5 400-600 大型车 14 10 2 1 500-700 三级 小型车 8 6 0.5 0.5 150 200-400 大型车 12 10 1.5 1 400-600 存车处 摩托车 1.00 助力车 0.50 自行车 0.20 备注:
1.费大型车:10座(含10座)以上的客车,4.5吨(含4.5吨)以上的货车;小型车:大型车以外的车辆。
2. 长度超过12米(含12米)的车辆停车费加收50%。
3. 车辆进入停车场(处)15分钟后开始计费(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库除外),前15分钟不纳入计费时间。
4. 机场、火车站、5A级旅游景点和其它特殊停车场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 白天时段为8:00至20:00,其它时间为夜间时段。
6. 首小时指0-60分钟。
第五条 停车收费按区域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包括:(1)新街口区域(华侨路、长江路、洪武北路、洪武南路、淮海路、石鼓路、螺丝转弯、汉中路、慈悲社所围合的区域内);(2)夫子庙区域(平江府路、建康路、升州路、中华路、长乐路所围合的区域内);(3)山西路区域(山西路、湖南路、中央路、中山北路、大方巷、江苏路所围合的区域内)。
二级包括:上述一级区域外,建宁路、北安门街、明故宫路、御道街、光华路、大明路、集合村路、应天大街、燕山路、江东门西街、江东中路、江东北路、三叉河桥、热河南路、热河路所围合的区域内,以及4A级旅游景点。
三级包括:上述一级、二级区域外,江南八区范围内。
第六条 停车收费实行计时收费或计次收费方式,由物价部门核定停车收费标准。
白天和夜间的时段划分:白天时段为8:00至20:00,其它时间为夜间时段。车辆进入停车场(处)15分钟后开始计费(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库除外)。
(一)计时收费。计时收费停车场应当安装经验收合格的计时收费系统。
(1)白天时段以15分钟为计费单位(不足15分钟的按15分钟收费),连续累计计时收费;夜间时段以1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连续累计计时收费;
(2)白天时段连续停放超过6小时,不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一律按6小时收费(一级道路停车泊位除外);
(3)停车时间横跨两个时段,按两个时段标准分别收费,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收费;
(4)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出的部分按上述(1)、(2)、(3)规定重新计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