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症状的肺结核治疗,同有症状的。
一般初治肺结核治疗至少6-9个月,并且适量、联合、规律、全程用药。治疗期间不能轻易中断治疗或自行停药、调换药。
在服用抗结核药物后大多数人会发生不同程度的药物反应,如出现头晕、耳鸣、腹胀、胃部不适、恶心、视物模糊、色觉障碍或其他眼部不适等征状,应立即就诊,请医生辨别是否为药物反应,并及时做相应处理。且不可自行换药。
治疗期间还应遵医生嘱咐按时送痰、复查,以及时了解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此外,最重要的一点是即使病情好转,症状减轻,也要坚持服药完成疗程。否则易形成耐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