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社会关系指的是什么
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指本人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甥侄等,还包括和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同学等。
一般来讲,“主要社会关系”是指父母和配偶以外的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叔叔、伯伯、姑姑、舅舅、岳父、岳母等等
从关系的双方来讲,社会关系包括个人之间的关系、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关系、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一般还包括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群体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这里群体的范畴,小到民间组织,大到国家政党。这里的国家在实质上是一方领土之社会,即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就是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个人与世界的关系就是个人与全社会之间的关系。
扩展资料:
人际关系隶属于社会关系
人际关系是一种心理关系,而社会关系是人们在共同的物质和精神活动过程中所结成的相互关系的总称,即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人际关系作为角色间的一种社会关系和其他任何一种社会关系一样,不但受生产关系的制约,还要受其他社会关系的影响。因而,应该把人际关系置于社会关系中加以考查。
同时也应看到,人际关系是社会关系真正的实在现象。如果截取社会关系体系的一个单独平面,在这个经济、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和其他各种社会关系的“截面”里所表露出来的就是,人际关系。因为其他各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又总是通过各种具体的人际关系表现出来。
人际关系不是游离在其他社会关系之外,而是产生于各种社会关系之中。人际关系和客观社会关系是同时产生的。人际关系一开始就受到社会关系的制约影响,社会关系存在于人际关系之中。
参考资料:社会关系-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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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上述人员时,均应写明姓名、称谓、工作单位、职业(或职务)、政治面貌。如有政治等问题,应注明问题的性质、结论、组织处理意见等。填写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不能把“家庭主要成员”理解为户口簿内的人,即不能把分居立户的父母等直系亲属填在“主要社会关系”栏内,也不能把户口簿内的公、婆等非直系亲属填在“家庭主要成员”栏内。
(2)对“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称谓要规范,不能使用地方习惯称呼,如:老婆、丈母娘等,也不要使用含义不清的称呼,如兄弟、阿姨等。
(3)参加党派组织的,应注明是哪个党派的党员(成员)。如参加中国共产党,应写明“中共党员”,不能只写“党员”二字。未参加任何党派的,不必填写“群众”二字。
(4)已离退休的,不能只填写“离休”或“退休”二字,而应写明离退休前所在单位、职业和政治情况。
(5)父母及主要社会关系中的主要成员已去世的,也应填写,并注明生前的单位、职业和政治情况及去世的年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