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需带哪些资料
每个省份的要求可能不同,在这里我们以上海为例:
第一类:上海市户籍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或集体户口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户籍证
明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类:人事关系在上海的外省市户籍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2013 年 6 月 30 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 开头)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
件,或 2013 年 7月 1 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非临时居住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
3、上海市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单位为企业的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考生为公务员的提
供公务员登记表。若无法提供相关合同原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须在相关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类: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考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学生证原件;
3、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以用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代替学生证原件、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
的学籍证明原件
第四类:上海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
以上考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
4、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扩展资料: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
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
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
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参考资料:
2022-04-15 广告
面试和认定需要现场确认
面试现在审核材料需要:
1.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在读生可提交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的学生证原件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以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
(3)社保部门出具能证明考生正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等证明材料。
3.以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的学生证原件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认定现场审核时需要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名系统中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因各机构存档要求不同,纸张幅面要求请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公告);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交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②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当次有效)。
7.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免试申请材料。
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教师的许可证。
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
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是从事教师行业所必须具备的执业证书,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都应当具备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证书在我国有两种获得形式,一种是参加国家统考,一种是参加地方自主考试。两种形式的考试模式都是:笔试+面试。
国家统考试点地区有:河北、上海、浙江、湖北、海南、广西、山东,国家统考地区的笔试科目与地方自主考试不同,地方自主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国家统一考试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个层级,不同层级考试科目不同。
根据规定,笔试和面试都通过方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A4纸);
3.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自出具日开始三个月内有效,户籍未迁至上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需回原籍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
4.《身份证》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身份证》复印在上半部分,普通话证书较大时可将身份证正反面放在普通话证书空白处复印,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5.户籍或居住证相关证明(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不用提供户籍或居住证证明,按以下第8条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本市户口在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及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6.申请人已取得的对应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即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人已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下半年及以后合格人员递交彩色或黑白的打印件);
8.目前已参加工作的申请人员需带好反映其劳务关系的相关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为企业的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申请人为公务员的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中一致。若无法提供相关合同原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则相关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暂未参加工作者需带好本人劳动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9.指定体检医院的体检发票原件;
10.申请人按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认定机构的,另需提供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
12.其他应认定或受理机构的要求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分别应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学校预审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属普通、职教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身份的,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毕业以后历年未认定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以及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审核材料一份;
⑥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教育硕士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与“国培计划”,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本科生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2)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或参加“考试试点”所取得的合格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进行核对);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3)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
⑦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4)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只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以学校为单位,逐人建档集中预审(具体办法由设区市教育局规定)。确认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身份后,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参加三个月以上幼儿园毕业实习证明和鉴定书;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提前在网上通知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注意事项,在现场确认时,必须一次性告之申请者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
材料三: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准备需要四证、四表、一照片外加户口薄。
四证: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表: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自行PDF格式双面打印两份);
2、在学信网上自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申请人教师资格人员提交表》双面打印;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申报时自行打印,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公章) 一照片:
近期蓝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申请表格照片同底)背面注明身份证号及姓名,教师资格证书上使用的。
一人身证明:户籍在本省的只需要携带户口簿;非本省户籍但在本省工作的需提供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