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名称和店招牌不同,能不能上美团外卖。
1.可以上美团外卖,需要注意的是,营业执照名称和店招牌可以不同,但不能完全不一致。例如营业执照叫:南山路财源滚滚饺子店,店招牌叫:财源滚滚饺子店。适当简化的名称是可以使用的。
2.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扩展资料:
1.商家入驻美团外卖需要什么条件商家有一定的经济头脑,个人信誉和商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长期加入美团外卖的打算;
2.商家能够认同美团外卖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能够按照美团外卖总部的要求办事,且能时刻维护美团外卖的公众形象;
3.商家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且有一定的团队组建能力以及实体店管理能力;
4.入驻美团外卖的商家有自己的线下实体店,且店铺经营状况良好,配置了与店铺规模相匹配的外卖配送人员,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将外卖送到每一位顾客的手上。
参考资料:
不可以。
根据《美团外卖商户管理办法》规定:
第六条 资质审核通过后,商户须如实提供商户所经营商品/服务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单价、图片、配送范围等,商户提供的商品/服务信息由美团外卖相关责任人录入系统,在经双方确认无误达成一致后,商品/服务信息方可在美团外卖平台页面展示。
第七条 商户须保证美团外卖网站页面所展示的商家信息和商家实际经营信息保持一致,并确保在合作期间页面展示的商品/服务信息始终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如合作期间有信息的变更,其有义务及时告知美团外卖相关责任人进行变更申请,并经由美团外卖审核通过后完成修改。
相关规定:
根据《美团外卖商户管理办法》规定:
第四条 商户在申请与美团外卖平台合作前,须如实提供以下资料和信息:
(一)合法经营所必须的相关证照资质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授权书等;
(二)合作方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信息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驾驶证、港澳通行证、护照等;
(三)双方协商签署的相关合作合同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美团外卖服务合同,商家食品安全承诺书等。
第五条 合作资料在提交后须经美团外卖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合作方可生效,商户须保证上述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有效。
(一)商户在合作前提供的证照资质务必确保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有效性,否则一旦发现提供虚假资质信息的,则商户将被列入美团外卖“诚信商户黑名单”,且永久不得合作;
(二)商户应在合作审核通过入驻美团外卖平台后,确保其所提供的所有证照、资质及相关资料在合作期间内持续真实有效,且如果合作期间有任何信息的变更,其有义务及时书面告知美团外卖相关责任人进行变更申请,并经由美团外卖审核。
第十条 商户须保证页面展示的商品质量合乎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避免出现以下情况的发生:
(一)食品安全事件:是指因消费者食用由商户经营销售的商品(食品)导致消费者发生疾患并采取住院治疗(含以上)的方式进行就医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二) 食材安全问题:是指消费者购得的商户经营销售的商品(食品)食材出现变质、发霉、构成明显安全隐患的情形;
(三)食品有异物:是指消费者购得的商户生产、销售的食品中存在明显异物的情形;
(四)其他潜在食品安全事件:是指除上述食品安全问题外,商户经营销售的商品(食品)被检测出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效力性规定所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成分(如三聚氰胺),或者经媒体曝光商户所经营销售的食品存在前述情形。
第十一条 凡是出现上述商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商户,商户须首先确保全权负责解决由此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并承担用户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失索赔、经济补偿、精神损失等,其次商户必须下线整改,整改完毕经美团外卖相关核查符合要求的,方可上线。
以上内容参考 美团—美团外卖商户管理办法
2017-07-04 · 从创业到上市
1、店名应当和营业执照的名字一样,可以适当简化,
例如营业执照登记的是“XX市XX区xx路生意兴隆商店”,店铺的牌匾上可以简略成"生意兴隆商店"。
但是,不可以从"生意兴隆商店"改名为“财源广进商店”。
2、如果是加盟店,譬如说“麦当当”,“周X鸭”之类的,店铺外的牌匾可以直接采用这些经授权使用的品牌名称。可以不使用原来营业执照的名称在外部装修上。
但是“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营业执照上应当为“深圳**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家富富侨足浴分公司”,但是店外的招牌可以使用已经合法取得授权的“家富富侨”作为名称。
二、对于已经成功注册的店名,有下列情况,工商部门可以要求经验值变更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