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卦传》的原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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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文

《说卦传》

《周易正义》“正义曰:《说卦》者,陈说八卦之德业变化及法象所为也。孔子以伏牺画八卦,后重为六十四卦,八卦为六十四卦之本。前《系辞》中略明八卦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又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又云:“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於天,俯则观法於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然引而伸之,重三成六之意,犹自未明;仰观俯察,近身远物之象,亦为未见。故孔子於此,更备说重卦之由,及八卦所为之象,故谓之《说卦》焉。”

2、释义

(1)案马王堆出土帛书《系辞》杂有今本《说卦》前三章,《隋书·经藉志》载:“及秦焚书,……唯失《说卦》三篇。”可以断定《说卦》在流传过程中有错简、误论现象。因材料的限制,无法证实错讹的具体情形,故此还按传统对《说卦》章节划分注泽。

(2)幽:隐,深。赞:又作“赞”,其义训为“助”、“求”。幽赞,即深深祈求。神明:本指天神地明。庄子曰:“天尊地卑,神明之位。”(《庄子·天道》)荀爽:“神者在天,明者在地。”(李氏《周易集解》)此指天地变化神妙莫测。生蓍:创立揲蓍之法。

(3)参天两地:先儒众说纷纭,兹列几说如下:(一)天地之数相合,天得三合(一、三、五),地得两合(二、四)。(二)分天象为三才,以地两之,立六画数。(三)天地之数为十,以天三乘之为三十,以地二乘之为二十。其数积之和正为大衍之数五十。(四)天圆地方,圆是用一围成三,方是用一围成四,三为三个奇数,四是两个偶数,故三天两地。(五)三天两地即为古代奇偶。(六)参天者,谓从三始,顺数而至五、七、九;两地者,谓从二起,逆数而至十、八、六。以八卦相配,天三配艮,天五配坎,天七配震,天九配乾,此从三顺配阳四卦;以地二配兑,以地十配离,以地八配巽,以地六配坤,此从两逆配阴四卦。取八卦配天地之数总五十而为大衍,天一地四无卦可配,故虚而不用等等。综观先儒诸说,多为臆测之辞,似未得实。案“参天两地”之确义,笔者以为在《说卦》中已作明确解释。《说卦》云:“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又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两段文字,皆以“昔者圣人之作《易》也”起始,但一述神明之“数”,一述性命之“理”,而“数”、“理”一致,故这两段文字是互应互补的。对比这两段文字,可看到其前一段“参天两地而倚数”与后一段“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是前后互应的,先儒之误在全以奇数释“天”,而不知其“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皆以偶数释“地”,而不知其“立地之道曰柔与刚”。这种天道中即有阳又有阴,地道中即有柔又有刚的思想,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天道“曰阴与阳”,显然只有“三”,因“一”为天数象阳,“二”为地数法阴。但“一”虽为天数象阳但无法包含地数“二”,以体现天道之“曰阴与阳”,惟有天数“三”,才既含天数“一”,又含地数“二”体现出天道的阴与阳。此即“参天”倚数的根本所在。同样,在地形成,“二”为地数法阴,但地数“二”中已包含天数“一”。故地道之“柔与刚”在“两地”中包含。总之,参,即三。两,即二。参与两,乃指天地之数中各能包含阴与阳的最小生数。

(4)变:变化。此言筮法,指数之变化,即分二、挂一、揲四,归奇于扐蓍策变化。《系辞》有“十有八变”之变即是此意。阴阳:指老阴、才,少阴,少阳。

(5)发:动。挥:变。刚柔:指刚画柔画。生爻:刚变生柔,柔变生刚,九六相变。

(6)道:天道。德:得。所得以生谓德。道德犹言自然规律。理,条理。义:制事之宜。穷理尽性:研究物理穷尽物性。命:天命。

3、今译:

昔日圣人作《周易》时,深深祈求神明而创制蓍法。是以天数三与地数两为依据而确立阴阳刚柔之数,观察阴阳的变化而确实卦画,变动刚柔之画而产生了爻。和顺于(自然)道德,而调理事物得其宜。穷研物理而尽物性,以至于通晓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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