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第一年到底交不交取暖费,市发改委给出权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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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蝶有鸾
2023-08-29 · TA获得超过3.6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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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发改委的解释,新房第一年是否需要交取暖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对于新建住宅小区,首次整体供热的采暖费由建设单位按照小区整体用热面积统一向供热单位交纳,建设单位、供热单位、物业服务人员均不得向热用户另行收取。
对于之前交房的新建住宅小区,参照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居民供热采暖费收缴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发建设单位可计入房价,并在房产买卖合同中予以注明。开发建设单位、供热公司(物业公司)均不得向居民用户另行收取。
因此,新房第一年是否需要交取暖费,需要了解小区的具体情况以及房产买卖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如有疑问,建议与物业服务人员或相关方面进行咨询。
捷珈蓝言02e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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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4年底购买的房。 16年八月交的房 我第一年需要交取暖费吗。到今天也没有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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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保险网369
保险观察员

2017-11-04 · TA获得超过1.9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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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首次供热的新建小区供热收费问题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居民供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管字〔2016〕132号)规定:自2016年6月21日起,对首次供热的新建小区实行整体供热、热费由开发商缴纳、计入房价、不再向居民收取。但由于商品房销售实施预售制,6月21日前销售的商品住宅供热费用没有计入房价,开发商难以执行。为明确政策界限,我委向河北省物价局递交了《关于新建居民住宅首次供热收费政策问题的请示》(沧发改商价〔2016〕506号),请河北省物价局对此类问题予以解答。省物价局答复:冀价管字〔2016〕132号文件是指导性文件,供热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管理,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时间节点。鉴于此,经我委与两个集中供热企业多次协商,并经市政府办公会议批准,决定对今年首次供热新建小区居民采取过度政策,采取居民户用热交费、不用热供热单位不收费政策。2017年开始严格按照132号文件执行。
二、关于住房保证金
按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
三、关于空置费问题
沧州市发改委《关于取消采暖暂不用热收费的通知》(沧发改函〔2016〕60号)规定,自2016年供热季开始取消采暖暂不用热收费(空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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