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省人,想在大连买房,请问需要哪些手续
外地人在大连购房,在购房时需提供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 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及高新园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园区的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制区域的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没有住房的,在限制区域可购买1套住房,购房时需提供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
扩展资料:
《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三条 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中心城区单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下调至40万元。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执行同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在限制区域内,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按照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大连市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2018-04-01
外地人买限购区的房产需提供纳税或社保证明。根据相关规定,对在大连市工作就业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提供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证明,并在大连市无住房的,允许购买一套住房,包括二手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大连市户籍居民家庭,及不能提供在大连市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大连市户籍居民家庭,大连市暂停向其售房。
根据相关规定,购房人需到税务或社保部门设在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查询窗口,申办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已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再持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中心专设的购房资格证明查询窗口申办《购房资格证明》。
如果想买限购区域的,可以办理购房资格证,在大连高校的学生,外地高校的学生,还有毕业5年内都可以直接办理购房资格证。如果不是毕业5年内或者在校生。需要有1年社保才可以取得购房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