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科目三,考官故意判定不合格
考试结束后我找过驾校校长,校长说考官给了成就就没法改,对于这样的考官我该怎么办?打市长电话投诉可以不?还是像有关部门反应!哪个部门?能不能让他们重新审定驾考的视频档案!对于重新考试我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什么考官啊,你重新考他绝对会判你不合格,因为你反隐了他们的敝笱! 展开
如果确定确实是误判,是可以申诉的;但如果是学员的问题,可能就在影响下一步的学习和考试了。
科目三考试路考是驾考中很重要的一项,失误的地方也很多,科目三路考被判不合格的情况:
准备: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起步:
1、制动气压不足或车门未关闭起步。
2、起步前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
直线行驶: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
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
变更车道:
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
通过路口:
1、通过路口前减速慢行。
2、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
3、转弯通过路口,未观察侧前方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
5、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
6、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过的车辆。
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
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
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
会车: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
超车: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3、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4、从右侧超车。
5、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
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
2、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
3、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
掉头: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
3、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
道路考试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会被告知考试不合格:
1、不按规定系安全带。
2、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
3、车辆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
4、车速超过限速规定。
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公分。
6、车辆方向控制差。
7、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
8、单手控制方向盘时,不能有效平衡控制行驶方向。
9、换档时低头看挡或者连续两次换档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