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预约科目二考试有时间限制的吗?
网上预约科目二考试有时间限制。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六章第四十六条“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规定,考生因故不能按预约时间参加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的,可由驾校至少提前2日将书面申请递交到相应科目负责人处取消考试(取消后空余的考试计划随时补发),既不提交书面申请又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评定为不合格,需20日后方可再次预约考试。
科目二考试预约实行“一次预约、一次考试”的模式。未参加过桩考的、参加过桩考但不合格的、桩考合格尚未预约场考的、参加国场考但不合格的、均预约“科目二考试”。一次预约只适用当次考试,如果没有通过需要继续预约。
扩展资料:
(一)受理岗按照下列程序审核申请材料:
1、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下简称《身体条件证明》)和身份证明,确认申请人年龄、身体条件符合规定。
2、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确认申请人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以及不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情形。
3、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收存相关资料,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签章。
4、因计算机网络问题暂时无法完成核查的,可以先受理,并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前完成核查。核查结果证实存在不准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终止预约、考试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二)受理岗预约科目一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申请人属于驾校培训的,还应当查验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
(三)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前应当核实申请人,考试后应当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应当由考试员和申请人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确定《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以下简称《准考证明》)编号,并制作、核发《准考证明》;考试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1次。
(四)受理岗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申请人经驾校培训的,还应当查验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并在预约科目三考试时收存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
(五)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考试前应当核实申请人,考试后应当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由考试员和申请人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考试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1次。
(六)受理岗复核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资料;收回《准考证明》,确认核查结果,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符合规定的,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制作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科目二考试
有。
科目二考试预约情况有以下三点要点。
行科目二桩路考合并考试的培训机构,按照“一次预约、一次考试”的模式在互联网上预约科目二考试,未参加过桩考的、参加过桩考但不合格的、桩考合格尚未预约场考的、参加国场考但不合格的、均预约“科目二考试”。
关系统明确区分各驾校上报的学员的“状态”,即哪些是应从装考试开始的、哪些是应从场考开始的,各分所约排考岗位对符合预约要求的,按期安排考试,系统应提供查询功能,供分所、驾校查询。
科目二考试点为相关驾校下载考试预约凭证,预约凭证上应明确提示学员科目二考试的状态(科目二、补科目二、补场考),由驾校负责通知学员按时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