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钢筋工小工头,在工地上工伤右腿骨折了,老板只付了医疗费,没有别补偿,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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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地点,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伤害,应该属于工伤。如果你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应该为你缴纳各项社保,包括工伤保险。你受伤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你与公司没有劳动合同,或者有劳动合同,但公司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那你或许就是临时雇工,你与公司就是雇佣关系,你受伤后应该由公司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承担责任。除了医疗费,你还可以主张,治疗期间的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治疗结束,构成伤残的,可以要求伤残鉴定。达到一定伤残等级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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