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四分钟打了385个字。李老师五分钟打了512个字,请问哪位老师打的更快?为什么怎么做?
展开全部
不同时间比快慢就是要看谁单位时间内完成得多,取单位时间为1分钟,则王老师每分钟打字:385÷4=96.25;李老师每分钟打字:512÷5=102.4,102.4>96.25,所以李老师打字更快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是这样解答的385÷4=96余1,512÷5=102余2,96小于102,答:李老师打的更快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用王老师的385除以四,用李老师的512除以5比较他们的速度。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这个的话,只要求他们的平均速度就可以了,王老师四分钟打了385个字,那么一分钟大概96个字,李老师五分钟打了512个字,那么一分钟,大概是102个字,所以说李老师打字的速度要比王老师快一点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