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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仔细的阅读了你提出的问题及描述,我的观点与建议如下:
首先,这所高中的这个理由完全站不住脚。原因如下:
第一,孩子的中考成绩达到了这所高中的录取分数线,这所学校录取了他,并向他发放了录取通知书,那么,这个孩子就已经被这所高中录取了,其他的学校不得再次向该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录取通知书上写明了孩子去学校报道的时间,孩子没按规定的时间,前去报道,那么,作为学生,应该到学校教务处,向教务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由教务处的工作人员或者班主任为孩子补报名。
如果孩子没有按规定时间前往学校报道,且无正当理由,那么,作为教务处的工作人员,应该严肃的批评该学生。如果学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态度诚恳的道了歉,作为教务处的工作人员,也应该原谅孩子,并为他补报名。
如果学校不接收孩子道歉,且经学生家长与学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作为家长,可以向学校所在地主管教育局反映情况,请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介入,调查处理此事。
以上是我的建议,仅供参考。
愿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让你满意。
最后,祝你能早日妥善解决此事,让孩子能够上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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