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的商铺需要做租赁备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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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的商铺需要做租赁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租赁审批书;
(2)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委托代办的(包括自然人、法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4)房屋租赁合同;
(5)房地产权属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6)出租方房屋抵押银行的,需由抵押银行出具同意出租证明书;
(7)出租共有房屋的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
(8)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9)上述需要提交的资料应按规定装订成册,规格为A4纸幅面,以上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时,需签章确认。
(10)到当地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组进行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租赁审批书;
(2)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委托代办的(包括自然人、法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4)房屋租赁合同;
(5)房地产权属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6)出租方房屋抵押银行的,需由抵押银行出具同意出租证明书;
(7)出租共有房屋的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
(8)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9)上述需要提交的资料应按规定装订成册,规格为A4纸幅面,以上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时,需签章确认。
(10)到当地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组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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