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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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意见》,浙江省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收费票据应当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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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意见》,浙江省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收费票据应当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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