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活动内容选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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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宜性原则
适宜性指的是教师在制定教育目标、确定教育内容、创设教育环境实施教育过程等环节中,都能充分考虑幼儿的年龄特点、学习特点、发展水平和情感需要,以最适合幼儿特点的课程开展教育活动。适宜性原则充分表明了幼儿自身特点和需要对教育目标、内容、方法等的影响:适宜的目标幼儿跳一跳能够得着,适宜的内容幼儿容易理解,适宜的方法幼儿能够接受,只有适宜的才是最好的。因此,教师在选择教育目标和内容的时候,不要照搬书上的,可以借鉴,但一定要考虑自己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实际需要,再好的活动不是适合自己也是徒劳。
2.渗透性原则
这里的渗透有以下两方面含义:一是教学活动要渗透到幼儿的一日生活中自然进行,保育为主,保教结合;二是指课程内容之间相互渗透,无论是五大领域课程还是主题课程,其内容、目标都是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不能孤立进行。尤其是语言领域和社会领域的教学活动,与其他领域的身体更明显一些。例如,在美术教学活动中,一般都要渗透大胆表达的目标等。
3.参与性原则
参与性原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在教育活动设计过程中,要注重通过多种途径和策略和调动幼儿的主题参与性,在参与过程中获得体验与发展;二是指在设计教学活动的过程中,要考虑到家长资源、社会资源、同伴资源等多种教育资源的共同参与。
4.发展性原则
幼儿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幼儿提供发展的途径,使幼儿既获得当前的发展,又有利于幼儿的长远发展。当然,发展不仅仅指知识的丰富,还包括能力的提高、情感态度的改善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
适宜性指的是教师在制定教育目标、确定教育内容、创设教育环境实施教育过程等环节中,都能充分考虑幼儿的年龄特点、学习特点、发展水平和情感需要,以最适合幼儿特点的课程开展教育活动。适宜性原则充分表明了幼儿自身特点和需要对教育目标、内容、方法等的影响:适宜的目标幼儿跳一跳能够得着,适宜的内容幼儿容易理解,适宜的方法幼儿能够接受,只有适宜的才是最好的。因此,教师在选择教育目标和内容的时候,不要照搬书上的,可以借鉴,但一定要考虑自己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实际需要,再好的活动不是适合自己也是徒劳。
2.渗透性原则
这里的渗透有以下两方面含义:一是教学活动要渗透到幼儿的一日生活中自然进行,保育为主,保教结合;二是指课程内容之间相互渗透,无论是五大领域课程还是主题课程,其内容、目标都是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不能孤立进行。尤其是语言领域和社会领域的教学活动,与其他领域的身体更明显一些。例如,在美术教学活动中,一般都要渗透大胆表达的目标等。
3.参与性原则
参与性原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在教育活动设计过程中,要注重通过多种途径和策略和调动幼儿的主题参与性,在参与过程中获得体验与发展;二是指在设计教学活动的过程中,要考虑到家长资源、社会资源、同伴资源等多种教育资源的共同参与。
4.发展性原则
幼儿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幼儿提供发展的途径,使幼儿既获得当前的发展,又有利于幼儿的长远发展。当然,发展不仅仅指知识的丰富,还包括能力的提高、情感态度的改善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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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语言教育活动的目标,是语言教育活动设计中最重要的一环,它的恰当与否,将对整个活动设计产生决定性影响。为了使语言教育活动的目标能够起到龙头作用,教师在制订活动目标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目标应着眼于学前儿童的发展。包含着两层意思:一是目标的制订应适应学前儿童已有的发展水平,符合学前儿童语言发展的规律;二是目标的制订应将促进学前儿童的语言发展作为落脚点,落实到学前儿童对语言内容、语言形式和语言技能的掌握上。
2、活动目标的内容和要求,在方向上应与总目标、年龄阶段目标相一致。活动目标要为阶段目标和终期目标服务,总目标和年龄阶段目标要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活动目标落实在每个学前儿童身上。要根据学前儿童的年龄特征和发展水平,由浅到深、循序渐进地提出目标,使学前儿童从具体到抽象,从直接到间接地获得语言经验。
3、目标的内容应包含认知、情感态度和能力三个方面。第一:应涉及到知识概念的学习,包括所获得知识的数量和种类,以及操作这些知识的技能和能力;第二:情感态度的培养,包括兴趣、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变化。第三,能力的训练,包括组词成句的能力和在具体语境中运用语言的能力。
4、语言教育活动目标的表述应该采用特定的术语。教育活动目标通常可以用儿童学习行为变化进行表述。一个恰当的目标应能成功地向别人表达教师的教育意图,应便于观察者在活动后通过学前儿童的行为变化加以评价。
1、目标应着眼于学前儿童的发展。包含着两层意思:一是目标的制订应适应学前儿童已有的发展水平,符合学前儿童语言发展的规律;二是目标的制订应将促进学前儿童的语言发展作为落脚点,落实到学前儿童对语言内容、语言形式和语言技能的掌握上。
2、活动目标的内容和要求,在方向上应与总目标、年龄阶段目标相一致。活动目标要为阶段目标和终期目标服务,总目标和年龄阶段目标要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活动目标落实在每个学前儿童身上。要根据学前儿童的年龄特征和发展水平,由浅到深、循序渐进地提出目标,使学前儿童从具体到抽象,从直接到间接地获得语言经验。
3、目标的内容应包含认知、情感态度和能力三个方面。第一:应涉及到知识概念的学习,包括所获得知识的数量和种类,以及操作这些知识的技能和能力;第二:情感态度的培养,包括兴趣、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变化。第三,能力的训练,包括组词成句的能力和在具体语境中运用语言的能力。
4、语言教育活动目标的表述应该采用特定的术语。教育活动目标通常可以用儿童学习行为变化进行表述。一个恰当的目标应能成功地向别人表达教师的教育意图,应便于观察者在活动后通过学前儿童的行为变化加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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