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用电阶梯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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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的居民用电收费采用阶梯电价和峰谷电价两种方式,其中阶梯电价按照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而峰谷电价则是根据用电时间段的不同,电价也有所差别。广州市居民用电的阶梯电价标准如下:
夏季标准(5月1日至10月31日):
- 第一档:起始电量不超过120千瓦时,电费单价为0.538元/千瓦时;
- 第二档:起始电量超过120千瓦时不超过300千瓦时,电费单价为0.678元/千瓦时;
- 第三档:起始电量超过300千瓦时,电费单价为0.794元/千瓦时。
非夏季标准(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 第一档:起始电量不超过120千瓦时,电费单价为0.441元/千瓦时;
- 第二档:起始电量超过120千瓦时不超过300千瓦时,电费单价为0.552元/千瓦时;
- 第三档:起始电量超过300千瓦时,电费单价为0.646元/千瓦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电价标准仅供参考,实际电价还受到各种政策和因素的影响,具体以当地供电局公布的最新电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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