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不是质数,又不是合数是因为1只有它自己本身这一个因数。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质数,什么是合数。
质数:质数又称素数。指在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此整数自身外,没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换句话说,只有两个正因数(1和自己)的自然数即为素数。
最小的素数是2, 它也是唯一的偶素数。 最前面的素数依次排列为:2,3,5,7,11,13,17,19, 23, 29, 31......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也就是说质数只有两个因数。
合数:比1大但不是素数的数称为合数。
1和0既非素数也非合数。
自然数中除能被1和本数整除外,还能被其他的数整除的数。
如:6能被1和6整除,也能被2和3整除。
4,6,8,10,12,14,16,18,20,22,24,26,28,30......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它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也就是说合数至少有三个因数。
经过分析推理得出“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1”也不是合数,因为合数是指除了1和本身还能被其他数整除的正整数,而1只有一个因数1,因此不能被视为合数。
因此,“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它是一个特殊的数,被称为“单位元”。
质数是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的自然数。
合数是指在大于1的整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
质数和合数在定义的时候就已经把1排出在外了。
所以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一个数除了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以外还有别的因数数叫做合数。如4、6、8等
1的因数只有1,1只有一个因数 所以1既不是质数 ,也不是合数。
大拿 们发现某些规律、现象,给出人为定义
一般人学习、应用这些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