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给二次复印病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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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丽君
2022-01-18 · 婚姻家庭,离婚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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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给二次复印病历。
一般情况下出院两周左右,便可以病案室复印病历。出院的时候最好咨询自己的主治医师,具体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复印病历,每个医院时间都会有出入。普通门诊病历由患者自行保管,住院病历包括急诊留观必须由医院保管从就诊之日起,不少于20年。原始记录,应该去就诊医院的病案室,找出原始病历,复印一份,并加盖专用章。
如果要求复印病历,医院是不应该拒绝的,但病历不能拿走复印,只能在医院病案室复印,而且所需费用由患者承担物价有明文规定。国家是有规定的,病历复印没有次数的规定。
按照复印病历的程序,提供足够的证件,就完全可以去复印,没有任何问题,医院也是这样执行的。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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