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程序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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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 程序的办理首先是确定一个 管辖 的机关,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公安机关来进行一个管辖,具体的就是包括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会到现场来进行一个调查取证,包括相关的一些视频的调度等等,这样就是进行一些 证据 方面的采集。 1、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 2、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 刑事侦查 部门管辖。 3、伤情不明、难以确定管辖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门先行办理,待伤情鉴定后,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移交主管部门办理。 4、因管辖问题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 指定管辖 。 5、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 故意伤害 (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6、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因证据不足,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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