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借款,另一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债务问题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1个回答
行业观察员
2022-01-26 · 合伙人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 擅长: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
个人认证用户
关注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夫妻间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能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则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可以公证,公证后财产可以独立。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048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昆明彩云之南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厦门蝴蝶飞舞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上海旋风骑士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