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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1、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有以下:
(1)土地资源;
(2)水资源;
(3)矿产资源;
(4)生物资源;
(5)气候资源;
(6)海洋资源等。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四十八条
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
第二百四十九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五十条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二、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都应当立案;
2、过火有林地面积150亩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
3、过火有林地面积750亩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1、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有以下:
(1)土地资源;
(2)水资源;
(3)矿产资源;
(4)生物资源;
(5)气候资源;
(6)海洋资源等。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四十八条
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
第二百四十九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五十条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二、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都应当立案;
2、过火有林地面积150亩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
3、过火有林地面积750亩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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