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能取出来吗
1.已经到达了退休年龄,但是社保缴费年限未达15年,可申请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取出来,或者也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或补缴,然后再按月领取养老金;
2.加入其它国家国籍,可申请取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3.参保人身故,其家属可申请取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养老保险是以后养老的保障,不能随便取出。但是在养老保险关系终止的情况下,养老保险个人缴纳的部分是可以“取”出来,可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
当然,若是不符合以上任一条件,那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是不能取出来的。
养老保险是以获取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一种长期缴费的保险,养老保险算得上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别形式。养老保险又叫退休金保险,也是国家要求企业、用人单位强制给其员工强制投保购买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是一种强制储蓄的手段,由用人单位和员工每月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年轻人未雨绸缪,以免过度消费。在社会保险制度里,养老保险是最重要的保险。因为养老问题,不仅仅是社会问题,还是全球性问题。养老问题的妥善解决关系到一个国家和社会的经济、文明的健康有序发展。
养老保险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社会,保障劳动力群体正常的进行新老更替,让新的劳动力更换旧的劳动力,使得就业结构更合理;
养老保险给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使得退休后的老人老有所养;
劳动者退休后能领到的养老金与其在劳动期间所缴纳的保险费用、年限有关,基数越大,退休后能领到的养老金越多,因此有利于提高在职员工工作积极性。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和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第六条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只有三种情形可以支取:
一、劳动者退休后,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劳动者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本人不愿补缴至15年,也不愿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的,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三、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有法定继承人继承。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一部分进入统筹,一部分计入个人账户。计入个人账户的缴费,以及按国家公布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所产生的利率,都计入个人账户,称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到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除以120个月,或者除以平均余命月数,就是每月养老金个人账户部分。再加上统筹部分、调节金等等,构成全部养老金。
个人缴纳部分(工资或社会平均工资8%),以及单位缴费(单位工资总额或社会平均工资20%-30%不等,视各地政策而定)中的3个点(约为个人工资的3%),共计11%,计入个人账户。有的地方个人账户记账规模为8%,全部为个人缴费。
随着缴费年限增长,个人账户余额不断增加。到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除以120个月,或者除以平均余命月数,就是每月养老金个人账户部分。再加上统筹部分、调节金等等,构成全部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