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场执行枪决时,会告诉死刑犯枪决的倒计时间吗?
死刑犯的枪决程序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指派人员进行监督。并只能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件,然后交给执行人员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情况告知最高人民法院。
在刑场执行枪决时,会告诉死刑犯枪决的倒计时间吗?
经历过所以敬畏,我被羁押在看守所七个月多月,也和死刑犯待一个仓,死刑犯是一个因为感情冲动之下杀了人,我和他待了几个月,相处挺好,死刑犯在仓里是要戴脚镣手铐的,穿红马甲!二审下来维持原判之后就一直等复核!
突然某天下午,我们都在打坐,管教开门,说张某某提审,就提出去了。后面到了七八点还没进来,仓里就估计要执行了,晚上管教进来拿了他的睡衣,烟,还有饮料给他,当晚一切如常,第二天中午管教进来,说了句法律无情,一个活生生的人就成了灰了!我想说的是,敬畏生命,敬畏法律!死刑犯在执行之前是不会知道具体日期的!
所有死刑,上诉的经过二审宣判,没上诉的高级法院要核准。但都必须再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核准后7天内执行。因为要最高法核准,一审二审不会告诉哪天执行,最高法也不会提前告知哪天核准,书面不告知,只有即将核准时法院内部的人可能知晓。
相关法律
《刑事诉讼法》第252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在刑场执行枪决时,会告诉死刑犯那一天,但不会告诉倒计时,这样做的话会影响犯人极端抵制心理,不过他有预感,此时此刻犯人心里忐忑不安,血液循环加速,每一根神经崩塌,整天处在惶恐不安之中,坐立不安,暴击伤害,会自相残杀,或撕心裂肺大声呐喊。
在会场宣判完以后,死刑犯被押下会场,拉到汽车上向刑场开去,到目的地后,要枪毙的犯人跪成一排,每个犯人有三个武警侍候着,两人各扶一条胳膊,一人后面举枪对着后脑勺,我看到的,枪口距离后脑勺约二、三十公分。有一武警手拿小红旗,举过头顶,喊着口令:预备,放!
死刑犯在行刑前夜会从普通监舍提出单独看押,提出后脚镣手铐会换为活动的,法官会宣读死刑复核结果及决定执行的命令,也会征求犯人意见,是否需要写遗书?是否需要吃点啥?只要不是特别的一般都会满足。多名看押人员从死刑犯提出直至第二天凌晨都会一刻不离人,要确保第二天的公审大会前死刑犯的绝对安全。第二天凌晨,法警会到监舍提人,会取下脚镣手铐换为五花大绑,会给死刑犯简单交待一些行刑时的注意事项,事已至此希望配合等等。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有些人用自己的一世,活出了生命的非凡意义,为后世瞻仰。而有些人的一世,则是在祸害他人,自己犯下的罪恶,让自己的亲人都抬不起头。枪毙前五分钟,我感觉他心里应该是很坦然的,真正让人害怕的是法院判自己死刑的时候,因为你还有对生命的无限留恋,父母,孩子,老婆,还有很多没做的事情。说实在的,死不可怕,等死才是最可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