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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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
平时考核是对公务员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一般按照个人小结、审核评鉴、结果反馈等程序进行。
专项考核是对公务员完成重要专项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和关键时刻的政治表现、担当精神、作用发挥、实际成效等情况所进行的针对性考核,可以按照了解核实、综合研判、结果反馈等程序进行,或者结合推进专项工作灵活安排。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是对公务员一个自然年度内总体表现所进行的综合性考核,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
考核有以下的方法:
1.工作标准法,即以书面形式预先规定出有关职位工作的各种要求,以此作为考核活动标准的考核办法。
2.人员比较法,即通过人员之间的相互比较而确定各自工作好坏、优劣顺序的考核方法。
3.成果证实法,是通过对工作成果的考察鉴定活动进而证明受考人能力、水平和工作效绩的考核方法;
4.指标测评法,是将考核活动指标分解成若干项分指标或若干层次的分指标,然后分别予以尽可能精确的测度与评价的考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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