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内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贷款基础资料档案一般包括三部分:一、银行信贷业务档案。包括各级行制定的贷款规章制度;贷款计划的测定和指标的核定、分配、执行等资料;贷款登记总簿(参考格式六)、贷款发放回收登记明细簿、存款、利息等台帐;信贷人员移交手续等。二、借款单位档案。一般以每一借款单位为立卷对象,按贷款种类,逐户建立业务档案。其内容包括:借款单位基本情况表(参考格式七)、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统计表、会计报表、经营状况等有关资料,及归还借款本息情况表等。三、借款合同档案。包括借款申请审批书、信贷员贷前调查、贷后检查报告、借款合同、贷款指标通知书(或借据)、贷款利率调整通知书(参考格式八)、到逾期贷款通知书、挤占挪用贷款处理通知书、抵押担保协议或第三方不可撤销保证书(参考格式九),双方签订的合同变更、补充书面协议及其他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和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共有房屋须提供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原件;
4、抵押当事人对所抵押的房产价值无法协商一致时,应由房产评估机构确定,并提供评估报告。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办理的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
2、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
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
拓展资料: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办理:
(1)贷款人申请
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①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②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③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④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
(2)贷款银行审查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借款人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并请售房单位在房产收押合同上签章。
(4)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5)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6)贷款银行划款
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