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科级正职有哪些?
一、乡科级正职包括:
各乡、镇、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各营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
地级市局下属各处,如市建设局法制处长等。
二、乡科级副职包括:
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机关科室科长各营(分场)党委书记、营长(分场场长)等,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芳草湖农场工交建商科科长、芳草湖农场工会副主席)。
县、县级市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县建设副局长等。地级市局下属,如市建设局法制副处长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
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的设置,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和组织规范的规定。
领导级别分为:国家级、副部级、省级、副部级、厅级、厅级、副部级、县级、县级、乡级、乡级。
第十九条公务员职级设在厅级、局级以下。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分为:一级督察、二级督察、一级调查人员、二级调查人员、三级调查人员、四级调查人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三级科员、三级科员、三级科员、三级科员、四级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一般管理以外其他职务的公务员职级,由国家依照本法另行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正科级干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