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幼儿园数学教育活动目标如何制定
幼儿园数学教育目标是对幼儿数学学习的要求,也是幼儿园实施数学教育的依据。目标的确立可以明示教育活动的方向,引导教育活动的设计,确立教育活动的评价依据等,因此,在数学教育中,目标的确立十分重要。
一、幼儿园数学教育目标的结构
幼儿园数学教育目标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是以有序的结构组织起来的系统。从纵向的角度来看,它一般可以分为总目标、年龄阶段目标、数学教育活动目标三个层级;从横向的角度来看,它一般可以分为认知目标、情感与态度目标、操作技能目标三类。在制定不同层次和类型的目标时,幼儿发展的已有基础、幼儿数学学习的特点与规律以及数学学科本身的逻辑体系与特点都是目标制定者需要把握的因素。
1、总目标(一级目标)
(1)认知目标:引导幼儿学习一些粗浅的数学知识和技能,帮助幼儿获得有关物体形状、数量以及空间、时间等方面的感性经验,使幼儿逐步形成一些初步的数学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幼儿的数学思维活动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情感与态度目标:培养幼儿对数学活动的兴趣以及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独立性;逐渐培养幼儿爱思考的习惯。
(3)操作技能目标:让幼儿学会正确操作和使用材料,在与材料的相互作用中获得有关数学概念的'感性经验,培养幼儿做事认真、仔细、有条理、不怕困难等良好习惯。
2、各年龄阶段目标(二级目标)
二级目标是根据一级目标提出的,它是从认知能力、情感与态度、操作技能三个范畴,根据小、中、大班幼儿不同的发展水平确立的,操作性较强(详见下页表格)。
3、数学教育活动目标(三级目标)
在数学教育实践中,各年龄阶段目标必须层层分解为具体的、可操作的目标,即分解成可以在一次数学活动中实现的目标或需要通过若干数学活动实现的目标。这一级目标应与一、二级目标相一致,使之相互衔接,以促进幼儿的整体发展。
二、幼儿园数学教育活动目标的制定与表述
教育活动的目标是开展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它规定着预期的某种活动效果。教育活动的目标是教育内容选择、方法运用及效果评价的依据。目前,幼儿园数学教育实践中仍存在着只有内容没有目标的盲目的数学教育以及“程式化”、空泛无物的目标设定倾向,因此,教师在制定与表述数学教育活动目标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目标的发展性
在制定数学教育活动目标时,教师首先应当着眼于幼儿的发展,既包括数认知方面的发展,也包括情感、学习态度、个性和社会性方面的发展。只有充分把握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已有的发展水平,才能在活动设计中体现循序渐进的原则。注重目标的发展性意味着教师必须清楚地了解本班幼儿的发展基础,以此确定所设计的活动目标对幼儿是否具有发展价值。
认知目标
1、学习按物体的一个特征分类
2、学习按物体量(大小、长短)的差异进行5以内的排序
3、认识“1”和“许多”,并能正确区分
4、学习用一一对应方法比较两物体的数量,感知“多”“少”和“一样多”
5、学习手口一致的点数5以内的实物,并能说出总数
6、按数(5以内)取物
7、认识圆形、正方形、三角形,并能说出其名称
8、以自身为中心区分上下
9、认识早晨、晚上、白天、黑夜,并学会基本的运用1、认识10以内数字,理解数字的含义,会用数字表示物体的数量,学习顺数和倒数
2、学习不受物体空间排列形式和物体大小等外部特征的干扰,正确判断10以内数量,即学习数量守恒
3、认识10以内自然数列中相邻两数的等差关系
4、认识长方形、梯形和椭圆形
5、学习按粗细、高矮的差异进行6以内的物体的正逆排序
6、正确点数10以内物体
7、按物体某一特征分类
8、按物体的数量分类
9、学会比较粗细、厚薄、轻重等量的差异
10、学习不受图形大小、颜色和摆放位置的影响,正确辨认和命名图形,即学习图形守恒
11、初步理解平面图形的简单关系
12、学习以自身为中心区分前后
13、学习以客体为中心区分前后
14、学习向上、下、前、后等指定方向运动
15、认识并学会运用“今天、明天、昨天”等时间概念
16、理解“=”和“≠”等符号1、学习10以内序数、单数、双数、相邻数等概念
情感与态度
1、在数学活动中大胆回答问题
2、产生对数学幼儿的兴趣以及操作数学活动材料的兴趣
1、在数学活动中能安静地倾听教师和同伴的讲话
2、在日常生活中喜欢选择数学活动
3、主动、专注地进行数学操作活动
4、学习与同伴友好地进行数学游戏,采取轮流,适当等待,协调等方法协调与同伴的关系
操作技能目标
1、听懂教师的要求,学习按游戏规则活动
2、学习用语言讲述同伴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3、在教师的帮助下学习按要求拿取、摆放和操作
活动材料
1、学习听清楚教师的要求,按要求进行活动并检查自己的活动结果
2、学习讲述自己的操作活动过程和结果
3、基本学会数学操作
活动技能
1、倾听清楚操作活动的规则,按规则进行活动并检查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2、能清楚的讲述操作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3、学习有条理地摆放、整理活动材料
2、目标的全面性
目标的全面性是指教师在制定目标时,应思考在本活动内容和情境条件下“幼儿学会了什么”(知识目标)、“幼儿能学吗”(能力目标)、“幼儿学得有兴趣吗”(情感目标)。一般说来,活动目标应包括学习内容的要求及幼儿行为的养成要求。在制定数学教育活动的目标时,教师应避免两种倾向:一是偏重知识的学习,忽视其他方面的发展;二是错误理解“全面性”,表现为脱离活动内容和具体情境的形式上的面面俱到,即凡是数学活动就必定有认知、情感与态度、操作技能三个方面的目标,从而使某些目标成为装饰或点缀,对幼儿发展以及教育教学并无价值。
3、目标的针对性
由于教育活动的目标可以作为检验活动效果的依据之一,因此目标应当是具体的、可观察的、可操作的、可评价的。也就是说,目标的制定必须有针对性,而不是空泛、笼统的。如某中班数学活动“家里的数字”的目标设定为:
(1)感受数字与人类生活的关系;
(2)培养幼儿对家的美好情感。显然,这样的目标是空洞而无针对性的,无法作为评价活动效果的依据。
这一活动的目标可以调整为:
(1)寻找和搜集家里带有数字的照片或图片,通过交流与分享活动感受数字与人们生活的密切关系,理解数字在生活中的应用;
(2)愿意与同伴交流,尝试大胆表述;
(3)在集体参与的观察和交流活动中进一步萌发对家的美好情感。这样的三条目标就比较有针对性。
4、目标的统一性
美国课程专家布鲁姆认为,“教师所期望的学生的变化便是教学目标或教学目的。”“阐述教学目标,就是要以一种较特定的方式描述在单元或学程完成之后,学生应能做(或产生)些什么,或者学生应该具备哪些特征。”也就是说,教师既可以以幼儿为主体表述教育活动目标(行为目标),如幼儿“说出”“会用”等,也可以以教师对幼儿的教育影响和具体教学行为为主体表述教育活动目标,如“使幼儿……”“启发幼儿……”“引导幼儿……”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同一个教育活动目标中,主体必须统一。一般来说,为了把关注点更多地放在幼儿的学习和发展上,我们提倡以幼儿为主体进行表述。这种表述方式可使教师从幼儿行为的变化中观察他们的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