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的转化有何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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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fe0d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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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9 · 最想被夸「你懂的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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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三个内涵:一是职业的转变,即由农民变成产业工人,由主要从事第一产业转向第二、第三产业,在城镇稳定就业;二是身份的转变,即通过户籍制度改革让有意愿和有能力落户的人在城镇落户,由农村人变成城市人;三是融入城市文明,即通过制度和政策修正,使他们最终获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江苏三大区域,即苏南苏中苏北发展程度不同,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过程中,战略选择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以职业转变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上个世纪80年代,伴随着乡镇企业的兴起,江苏从苏南到苏北,大批农民以“离土不离乡”的形式进厂务工,实现了就业方式的非农化;90年代,随着各类园区经济的兴起,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江苏全省农民流动开始向进入城市务工经商的“离土又离乡”的形式转变,实现了居住方式的城镇化。从苏南来看,10年前昆山市就对农民工采取实施职业培训、安排子女入学、建设集中居住区、提供就业管理与服务、保障劳工合法权益以及健全社会保障等政策举措,逐步吸纳农村人口,让农民工“进得来,留得住”,使之实现市民化,形成了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昆山经验”。南京成立了“新南京人服务中心”,并把服务对象由外来务工人员扩大到本市农村劳动力和外地来宁就读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改善居住条件方面,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泰州等市都已建成一定规模的公共租赁住房。2013年,江苏省开展“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将新开工建设公租房的20%向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供应,主要对象为从事公共服务行业的外来务工者。并且研究将农民工扩展进公积金缴存范围等支持政策,探索向农民工供应经济适用住房的可行性。

但是,无论是初期的“离土不离乡”,还是稍后的“离土又离乡”,本质上仅仅是实现了全省农村劳动力的产业与空间转移,并没有在身份获得、社会权利、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化。江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全国一样,存在着进城农民市民化程度不高,“落脚”不“落户”的问题。相当部分农民转移到城市以后,虽然住在城市,但户籍在农村,虽然本人在城市,但家属在农村,虽然年轻时在城市,但年老后还要回农村。这些人在城市并没有获得真正的市民身份,尤其在医疗、教育、就业、社保、住房等公共服务方面,还没有享受与城镇市民同样的待遇。而且,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问题突出。正因为如此,进入本世纪以来,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成为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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