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价与合同价的区别
法律分析:1、性质不同:合同价是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并通过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所计算和确定的拟建工程造价总额。招标控制价是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编制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价是项目竣工后,承包方向业主结清双方往来款项金额。
2、原则不同:投标价是计日工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列出的项目和估算的数量,自主确定各项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竣工结算价是整个项目全部竣工验收,进行最终项目竣工结算即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招标控制价是在工程招标发包时,当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招标人应当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