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 我来答
汤容滨
2022-07-04 · 超过833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汤容滨
采纳数:833 获赞数:42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广州首次推出来穗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并将市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扩大,3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放宽到29434元,租赁补贴标准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提高至25元。以下两类外来务工人员可以以家庭或个人名义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一)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
此类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原广州市暂住证,下同)5年以上,且申请时上述证件仍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
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含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处于合同有效期内。
4、申请人或其家庭上一年可支配收入、家庭在穗资产净值限额标准参照广州市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规定执行。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房,且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继承房产或对夫妻共有房产进行离婚析产。
6、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做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以下简称犯罪记录及治安违法记录)。
(二)高级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1、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高级技能人才。
2、在本市获得区及以上党委或者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市级“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3、在本市获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奖励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本市社会保险在缴证明、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申请时上述证件及证明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第(一)项第5、6、7目。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