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双女户补助标准是什么?
另外,有的地区对农村“双女户”实行教育补助,也就是所谓的专项补助资金,但专项补助资金并不是每个省份都有,具体得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值得注意的是,农村“双女户”有补贴,城市双女户是没有补贴的,“双女户”补贴针对特定时间内的农业户口家庭,而不是城镇户口家庭。
“双女户”奖励扶助金也不是人人都有,领取奖励扶助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户口为农村户口(包含配偶);
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包含配偶);
三:生育存活女孩2个;
四: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21号)文件精神,凡申请奖励扶助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方可纳入奖励扶助对象的范围。
(1)本人及配偶都是农业户口;
(2)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生育;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过存活的子女,生育的子女同时存活的数量不超过2个,现存1个子女或者2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申请人提出申请,村委会、镇乡人口和计生办调查核实,没有违返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报区人口和计生委批准,可以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三)需提交资料
《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材料、丧偶的提供死亡材料)、收养证明、子女死亡证明等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个人承诺书。
(四)奖励扶助金的发放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双女户夫妇,按每人每年96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二、申办地点及受理时间
申请方式有两种:一是本人可以通过浙里办申请、提交相应的材料。二是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提交相应的材料。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20日。
三、说明事项
1.以本人申请为准,逾期本年度不再受理。
2.根据本人情况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材料不齐无法确认的,不作为本年度确认享受对象。
3. 早婚早育、生育间隔不满、未审批均为违反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