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条约》是哪一年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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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廷代表耆英、伊里布、牛鉴三位老人家与英国代表普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该条约的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该条约规定:大清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赔款军费2100万银元,开放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等不平等条约。
该条约规定:大清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赔款军费2100万银元,开放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等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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