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人员没有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被作废吗?
除以下特殊情况外,从事会计工作,如果没有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被作废。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十条,会计人员在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管辖范围之间办理调转登记时,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
1、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当在调出地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后,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2、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的,调出地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会计人员办理调转后,应当在调入地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扩展资料:
一、审查事项
会计证实行2年一审(注:黑龙江是一年一审),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一般每两月都会有安排两天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课程;而财政部也会派专人来核查相应的参加继续教育及年审的人数。
二、免检情况
会计证年审期间,下列人员如能提供以下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
会计证年检时,原则上要求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要求会计证年检时必须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情况、会计电算化合格登记情况,否则不予年检会计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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