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接手的会计能不能另立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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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交接后,不能另立新账,账簿上多列支出,会被列入税收黑名单
1、会计交接后,能另立新账吗?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2、1月1日后,小规模纳税人月(季)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怎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未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缴纳增值税;2019年1月,小规模纳税人月(季)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3、会计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会进入税收黑名单吗?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规定,本办法所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是指符合下列标准的案件:(一)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
4、4月9日起,税率还有哪些变化?
从4月9日起,调降对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其中对食品、药品等商品,税率由15%降至13%;纺织品、电器等由25%降为20%。
5、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主要有哪些规定?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纳税人自建为主,也可由第三方建设提供服务平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必须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平台建设的技术方案和管理方案应报税务机关备案。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
1、会计交接后,能另立新账吗?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2、1月1日后,小规模纳税人月(季)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怎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未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缴纳增值税;2019年1月,小规模纳税人月(季)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3、会计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会进入税收黑名单吗?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规定,本办法所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是指符合下列标准的案件:(一)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
4、4月9日起,税率还有哪些变化?
从4月9日起,调降对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其中对食品、药品等商品,税率由15%降至13%;纺织品、电器等由25%降为20%。
5、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主要有哪些规定?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纳税人自建为主,也可由第三方建设提供服务平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必须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平台建设的技术方案和管理方案应报税务机关备案。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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