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关联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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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业务往来是指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或者个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经济业务事项。
关联关系是指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企业或者个人: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因此,与关联企业的发生的业务往来就是关联业务往来。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您公司存在关联业务的,就要填写。否则,就不需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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