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如何确认
(一)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二)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公允价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扩展资料: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征
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例如,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债券投资,其到期日固定、利息和本金金额固定或可确定。而购入的股权投资因其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条件,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2.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1)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期限不确定;
(2)发生市场利率变化、流动性需要变化、替代投资机会及其投资收益率变化、融资来源和条件变化、外汇风险变化等情况时,将出售该金融资产,但是,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引起的金融资产除外;
(3)该金融资产的发行方可以按照明显低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
(4)其他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3.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1)没有可利用的财务资源持续地为该金融资产投资提供资金支持,以使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2)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使企业难以将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3)其他表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持有至到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