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
驾驶载货汽车超载超过最大允许的处罚标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超载扣分标准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一次扣3分。
超载扣分标准是什么:
1、客车超载扣分标准: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2、货车超载扣分标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3、私家车5座多一个小孩,超载20%,扣6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五十条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