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在文言文的翻译
1. 之在文言文中什么意思
“之”的用法“之”字词性多样,用于虚词就不只一种词性,而且还有作实词的用法。
(一) 代词。1.第三人称代词,作宾语,代人、代事和代物,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他”、“她”、“它”。
例如:《师说》:人非生而知之者(指知道的事) 爱其子,择师而教之(指代受教的孩子,他)《寡人之于国也》:申之以孝悌之义(指在校学生,他们)2.“之”有时作为指示代词,例如:《师说》: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不耻相师(这些) 郯子之徒(这些)“之”作为指示代词,作主语:《逍遥游》:之二虫又何知!(这)(二) 助词。分三种情况:一种作结构助词,译为“的”;一种用在主谓结构之间,它们起着把主谓结构变成偏正结构的作用,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一种起补足音节作用,音节助词。
1. 结构助词,译为“的”,例如:《师说》:古之学者必有师 《寡人之于国也》:申之以孝悌之义2.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例如:《师说》: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师道之不复可知矣《寡人之于国也》:王知如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变主谓为偏正结构)3.音节助词, 在动词、形容词或表示时间的词后,凑足音节,无意义 《师说》:六艺经传,皆通习之《项脊轩志》:(1)顷之,持一象笏至(2)久之,能以足音辨人。
另外,“之”有时作助词,作为宾语前置或定语前置的标志。句读之不知 蚓无爪牙之利(三) 动词。
“到……去”。去往、到。
例如: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阿房宫赋》:杳不知其所之也《逍遥游》: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
2. 之在文言文中的意思
之字的所有用法
答:浅析文言文“之”的用法
一般来说,“之”的用法有下面几种:1.“之”字用作指示代词。如:
①“之二虫又何知?”“之”表示“这”,意为“这两条鱼又怎么知道?”
②“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之”表示“这样”,意为“(他)是我的老师,像这样(我)又怎么(可以)诋毁他呢?
③“请京,使居之。”“之”代指处所,表示“那里”。
④“见其发矢十中八九,但微颔之。”“之”,此,指陈尧咨射箭十中八九这一情况。
2.“之”用作第三人称代词。这种情况出现得比较多,在课文中屡见不鲜,主要表示“他”、“她”、“它”。如:
①“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识之”,意即默默地在心里记住它。
②“桓侯故使人问之”,“之”指代他(扁鹊),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问他(扁鹊)”。
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执之。”“之”指代它(鬼),“急执之”意即赶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动词,意为“往,到……去”。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准备到南海去,怎么样?”
②“行不知所之。”“之”意为“到……去”。
4.“之”字用作助词,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但笔者以为也最复杂,可以分为下面三种:
⑴“之”用作结构助词,相当于“的”,如:
①“圣人之道,卒于鲁也传之。”意即“孔子的学问,最终是靠不怎么聪明的曾参传下来的”。
②“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两个“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志气的人不喝盗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舍”。
⑵“之”字用于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如;
①“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之”在这里没有实在意义,用于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同样,“之”在这里也没有实在意义。إ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种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时候混淆,应注意区分,以免弄错。
⑶“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调节音节的作用,也无实义。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久之”,很久,“之”,调节音节,没有实在意义 。
②“填然鼓之。”在这里,“之”也是单纯调节音节,没有实义。
基本上来说,在文言文中“之”的常见的用法就是上面几种,只要掌握其规律,摸准“之”的用法和意义也是不困难的。
3. 之在文言文中什么意思
一、代词
1、人称代词,译作“他”、“她”、“他们”
①公与人乘,战于长勺。(《曹刿论战》)
②陈胜佐之,并杀两尉。(《陈涉世家》)
③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论语>;十则》)
④醒侯故使之问之。(《扁鹊见蔡醒公》)
2、指示代词,指代事物,译作“它”、“它们”或直译事物名称。
①学而时之,不亦说乎?(《<;论语>;十则》)
②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狼》)
③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论语>;十则》)
④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宋定伯捉鬼》)
⑤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狼》)
二、助词:
1、结构助词,译作“的”
①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扁鹊见蔡桓公》)
②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愚公移山》)
③予尝求古仁人之心。(《岳阳楼记》)
④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读孟尝君传》)
⑤叩石垦壤,箕畚运于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2、结构语气助词,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
①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扁鹊见蔡桓公》)
②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扁鹊见蔡桓公》)
③虽我之死,有子存焉。(《愚公移山》)
④日月之行,若出其中。(《观沧海》)
⑤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爱莲说》)
3、语气助词,凑足音节。
①公将鼓之。(《曹刿论战》)
②久之,目似暝,意暇甚。(《狼》)
③怅恨久之。(《陈涉世家》)
④顷之,贼二十余骑四面集,步行负弓矢从者百许人。(《大铁椎传》)
4、结构助词,提前宾语的标志。
①菊之爱,陶后鲜有闻。(《爱莲说》)
②何陋之有?(《陋室铭》)
③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输》)
4. “之”在文言文中有几种翻译,分别是什么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⑵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⑶作动词:往,到。。去。例: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一首示子侄》)
▆⑷这,此。例:
①以君之力,曾不能损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⑸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例:
▆⑹我。例:
①君将哀而生之乎?
(7)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⑻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同时可说成取独,如:
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9)向。例:
然后驱而之善。
▆(10)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5. 之在文言文是什么意思
“之” (1)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
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2)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
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⑶作动词:往,到。
去、⑷这,此。 ⑸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⑹我。 (7)音节助词。
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⑻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
译时也可省去。 ⑼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
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10)向。
6. 之 的文言文翻译
一、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
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
(《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
(《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
(《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
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 均之二策。
(《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
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
译时也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
(《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
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
(《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7. 之在文言文的意思,知道吗
在文言文中,“之”的应用比较广泛,即可充当实词,又可充当虚词。
其所在语义环境不同,意思也不相同。 一、“之”充当实词 1、可以充当动词,其不同意思如下: 1) 本义:出,生出,滋长。
例如:《说文》:之,出也。象艹过屮,枝茎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
又如:《礼记》:如语焉而未之然。俞樾平议:“此之字乃其本义。
未之者,未出也。” 2) 往,朝某方向走,到…去。
例如:《广雅》:之,适也。又如:《诗·卫风·伯兮》:自伯之东。
再如:《史记·项羽本纪》:之沛公军。 2、可以充当代词,其不同意思如下: 1) 指示人或事物,相当于“这个”“那个”。
例如:《韩非子·内储说上》:宣王说之。(之:指南郭处士来吹竽。)
又如:唐·柳宗元《三戒》:虎因喜,计之曰。(之:这,指上文所说驴生了气只能踢的情况。)
2) 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称,相当于他、她、它、他们。例如:《左传·僖公三十二年》: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遇之。
3) 指示代词,相当于“其”、“他的”、“其他的”。这种用法出现在汉代以后。
《武王伐纣平话》: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 4)在称代人时,“之”除了可以表示他称之外,有时还可以表示自称,偶尔表示对称。
例如: ○《国语·晋语八》:宣子再拜稽首焉,曰:“起也将亡,赖子存之。” (宣子再拜稽首,说:“我韩起将要灭亡了,仰赖您的教导才保存了我。”
) 本例中他称代词“之”称代“宣子”,表自称。 ○《左传·宣公二年》:(赵盾)将谏,士季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
((赵盾)打算进去劝谏,士季说:“如果劝谏而不被采纳,就没有谁能接替您再继续劝谏了。”) 本例中他称代词“之”称代“赵盾”,表对称。
5)在充当定语时,“之”常表示近指,也可以表示远指。例如: ○《庄子·庚桑楚》:之数物者,不足以厚民。
(这数种的作法,不能够给人民带来好处。) 本例中他称代词“之”做体词性词语“数物”的定语,表近指,可译为:这。
○《庄子·逍遥游》:之二虫又何知? (那两个小动物又懂得些什么?) 本例中他称代词“之”做体词性词语“二虫”的定语,表远指,可译为:那。 二、“之”充当虚词 可以充当助词,其不同意思如下: 1) 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表示领属关系或一般的修饰关系。
可译为:的。例如:《孟子·尽心下》:禹之声,尚文王之声。
又如:吕氏春秋·不侵》:今孟尝君之地方百里,而因欲以难寡人犹可乎?再如:清·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谢庄少年之精技击者。 2) 用于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例如:《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吾见师之出。又如:《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贾大夫曰:“才之不可以已!我不能射,女遂不言不笑。”
再如:《左传·僖公十四年》:皮之不存,毛将安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