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程取费
工程取费就是筑工程费用的计算,按照各省预算定额子目小计各分项工艺程序定额基价后,参照取费标准依次乘以相关系数得到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项目的过程。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单位凭借自己的专业技术力量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在项目的筹划决策、勘察设计、开工准备、实施、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各个阶段。
在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标选定及材料设备的采购等整个建设过程中,对项目的投资、质量和工期进行专业化的控制与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按合同目标顺利实现,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费的计费和构成应包括项目管理活动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合理利润和应缴费税等,具体内容如下:
(1)直接费:包括项目管理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仪器)使用费、住宿及通信费等。
(2)间接费:包括各类人员、行政人员及各部门后勤人员的薪金、经营业务费、社会保障费、项目管理人员教育经费等。
(3)合理利润:指项目管理单位作为专业化智力密集型咨询管理服务单位保证持续发展、留住人才等所需费用。
(4)税费:主要指代建单位应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税金等。
扩展资料
目前,国内项目管理企业对项目管理服务取费主要依据以下文件:
(1)原建设部于2004年12月颁发建市〔2004〕200号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根据受委托工程项目规模、范围、内容、深度和复杂程度等,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约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在工程概算中列支。
(2)2004年7月,国务院国发布[2004]20号文《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
(3)财政部财建〔2016〕504号文件《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政府设立(或授权)、政府招标产生的代建制项目,代建管理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代建内容和要求,按照不高于本规定项目建设管理费标准核定,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实行代建制管理的项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代建管理费和项目建设管理费,确需同时发生的,两项费用之和不得高于本规定的项目建设管理费限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