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户口落户条件
3个回答
展开全部
1.积分落户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并持有《大连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受过刑事处罚和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人员,户籍迁入主城区、新市区的可办理综合积分落户。
二、申请人积满150分可在主城区申请办理落户,积满100分可在新市区申请办理落户。
2. 人才落户条件:
一、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达到退休年龄的父母可办理落户。
二、经认定的城市发展紧缺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落户。
三、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下列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落户。
(一)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经认定后,可按上述标准办理。
(二)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职种与本市工作所聘岗位相符的4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40周岁以下技师、35周岁以下高级工。
(三)符合(一)、(二)条件的人员,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和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的,年龄可放宽10周岁;获得副省级城市科学技术奖和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的,年龄可放宽5周岁。
法律依据:
《大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户籍迁入管理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十条 派出所受理审核业务落户流程
(一)引进人才落户流程
1.高层次人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经市相关部门认定;学历人才经学信网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国家职业资格人才经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或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由落户地派出所户籍民警核查确认,手续齐全,当场核发准迁手续。
2.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中级工,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核发准迁手续。
(二)本市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落户流程由大中专院校属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三)按政策规定回原户籍地人员落户流程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四)复退转军人、军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落户流程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五)随军家属落户流程由军人服役部队驻地同一户籍政策区域的合法稳定住所地或部队驻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核发准迁手续。
(六)经批准定居本市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落户流程由本人或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七)经大连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录用或调入本市的人员落户流程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核发准迁手续。
(八)经区市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经大连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落户流程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核发准迁手续。
(九)税收贡献创业者落户流程由申请人合法稳定住所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核发准迁手续。
(十)“三投靠”落户流程由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核发准迁手续。
(十一)新市区或新区城镇落户流程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核发准迁手续。
(十二)新市区户籍居民在主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流程由合法稳定住所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第十一条区市县公安(分)局受理审核业务落户流程
(一)经大连市政府批准成建制迁入的人员落户流程由落户地区市县公安(分)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7个工作日核发准迁手续。
(二)综合积分人员落户流程申请人可自愿选择网上申请或窗口现场申请任一种方式,由落户地区市县公安(分)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7个工作日核发准迁手续。
1.网上申请方式。申请人注册登录“大连政务服务网”网站,按要求填写积分指标内容并上传提交,落户地公安分局7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网上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持手续原件到审批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审批单位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告知申请人复核结果。
2.窗口现场申请方式。申请人可持手续原件直接到落户地区市县公安(分)局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积分窗口申请,审批流程及时限与网上申请方式相同。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并持有《大连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受过刑事处罚和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人员,户籍迁入主城区、新市区的可办理综合积分落户。
二、申请人积满150分可在主城区申请办理落户,积满100分可在新市区申请办理落户。
2. 人才落户条件:
一、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达到退休年龄的父母可办理落户。
二、经认定的城市发展紧缺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落户。
三、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下列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落户。
(一)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经认定后,可按上述标准办理。
(二)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职种与本市工作所聘岗位相符的4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40周岁以下技师、35周岁以下高级工。
(三)符合(一)、(二)条件的人员,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和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的,年龄可放宽10周岁;获得副省级城市科学技术奖和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的,年龄可放宽5周岁。
法律依据:
《大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户籍迁入管理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十条 派出所受理审核业务落户流程
(一)引进人才落户流程
1.高层次人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经市相关部门认定;学历人才经学信网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国家职业资格人才经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或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由落户地派出所户籍民警核查确认,手续齐全,当场核发准迁手续。
2.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中级工,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核发准迁手续。
(二)本市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落户流程由大中专院校属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三)按政策规定回原户籍地人员落户流程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四)复退转军人、军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落户流程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五)随军家属落户流程由军人服役部队驻地同一户籍政策区域的合法稳定住所地或部队驻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核发准迁手续。
(六)经批准定居本市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落户流程由本人或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七)经大连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录用或调入本市的人员落户流程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核发准迁手续。
(八)经区市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经大连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落户流程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核发准迁手续。
(九)税收贡献创业者落户流程由申请人合法稳定住所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核发准迁手续。
(十)“三投靠”落户流程由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核发准迁手续。
(十一)新市区或新区城镇落户流程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核发准迁手续。
(十二)新市区户籍居民在主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流程由合法稳定住所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第十一条区市县公安(分)局受理审核业务落户流程
(一)经大连市政府批准成建制迁入的人员落户流程由落户地区市县公安(分)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7个工作日核发准迁手续。
(二)综合积分人员落户流程申请人可自愿选择网上申请或窗口现场申请任一种方式,由落户地区市县公安(分)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7个工作日核发准迁手续。
1.网上申请方式。申请人注册登录“大连政务服务网”网站,按要求填写积分指标内容并上传提交,落户地公安分局7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网上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持手续原件到审批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审批单位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告知申请人复核结果。
2.窗口现场申请方式。申请人可持手续原件直接到落户地区市县公安(分)局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积分窗口申请,审批流程及时限与网上申请方式相同。
展开全部
大连积分落户和人才落户条件如下:
积分落户条件:
1.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并持有《大连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受过刑事处罚和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人员,户籍迁入主城区、新市区的可办理综合积分落户。
2. 申请人积满150分可在主城区申请办理落户,积满100分可在新市区申请办理落户。
人才落户条件:
1.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达到退休年龄的父母可办理落户。
2. 经认定的城市发展紧缺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落户。
3.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下列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落户:
(1) 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含高职)。
(2) 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职种与本市工作所聘岗位相符的4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40周岁以下技师、35周岁以下高级工。
(3) 符合(一)、(二)条件的人员,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和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的,年龄可放宽10周岁;获得副省级城市科学技术奖和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的,年龄可放宽5周岁。
审批落户条件: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落户地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落户。
(1)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在最近1个纳税年度内或最近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纳税的税额在15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或累计25万元以上的,可落户主城区;在最近1个纳税年度内或最近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纳税的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累计20万元以上的,可落户新市区。
(2)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个人在最近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2万元以上,可落户主城区;在最近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1万元以上,可落户新市区。 (3)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最近3个纳税年度内已纳税的税额累计10万元以上的,可落户主城区;在最近3个纳税年度内已纳税的税额累计5万元以上的,可落户新市区。 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各项税款,是指依法申报并已经完税的税款,由税务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缴入库的税款不予计算。
2. 经大连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录用或调入本市的人员可办理落户。
3. 经大连市政府批准成建制迁入的人员可办理落户。
4. 符合教育部、公安部相关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可在学校属地派出所落报学生集体户口。
积分落户条件:
1.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并持有《大连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受过刑事处罚和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人员,户籍迁入主城区、新市区的可办理综合积分落户。
2. 申请人积满150分可在主城区申请办理落户,积满100分可在新市区申请办理落户。
人才落户条件:
1.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达到退休年龄的父母可办理落户。
2. 经认定的城市发展紧缺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落户。
3.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下列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落户:
(1) 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含高职)。
(2) 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职种与本市工作所聘岗位相符的4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40周岁以下技师、35周岁以下高级工。
(3) 符合(一)、(二)条件的人员,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和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的,年龄可放宽10周岁;获得副省级城市科学技术奖和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的,年龄可放宽5周岁。
审批落户条件: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落户地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落户。
(1)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在最近1个纳税年度内或最近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纳税的税额在15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或累计25万元以上的,可落户主城区;在最近1个纳税年度内或最近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纳税的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累计20万元以上的,可落户新市区。
(2)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个人在最近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2万元以上,可落户主城区;在最近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1万元以上,可落户新市区。 (3)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最近3个纳税年度内已纳税的税额累计10万元以上的,可落户主城区;在最近3个纳税年度内已纳税的税额累计5万元以上的,可落户新市区。 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各项税款,是指依法申报并已经完税的税款,由税务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缴入库的税款不予计算。
2. 经大连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录用或调入本市的人员可办理落户。
3. 经大连市政府批准成建制迁入的人员可办理落户。
4. 符合教育部、公安部相关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可在学校属地派出所落报学生集体户口。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2022年5月,大连出台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放开落户条件的通知》,已经很大程度放开了落户限制。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放开落户条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5- 24 浏览次数: 9510次 字号:【大中小】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辽宁省政府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意见,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促进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持续和谐发展,实现大连城市人口发展规划目标,现将全面放开落户条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本人、配偶和子女可在本市落户。
(一)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认定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国家、省、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本市普通高校(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在校生。
(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四)在本市灵活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
(五)经本市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批准成建制迁入单位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
(六)在本市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
(七)在本市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人员。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本市投靠落户。
三、对本市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批准成建制迁入单位,由迁入地派出所设立单位集体户口。
四、对具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违法犯罪嫌疑、需要接受调查处理的人员,应暂缓办理户口迁移,由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决定是否准予迁移。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由市公安局负责出台落户指南。原本市落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1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放开落户条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5- 24 浏览次数: 9510次 字号:【大中小】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辽宁省政府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意见,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促进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持续和谐发展,实现大连城市人口发展规划目标,现将全面放开落户条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本人、配偶和子女可在本市落户。
(一)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认定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国家、省、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本市普通高校(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在校生。
(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四)在本市灵活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
(五)经本市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批准成建制迁入单位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
(六)在本市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
(七)在本市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人员。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本市投靠落户。
三、对本市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批准成建制迁入单位,由迁入地派出所设立单位集体户口。
四、对具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违法犯罪嫌疑、需要接受调查处理的人员,应暂缓办理户口迁移,由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决定是否准予迁移。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由市公安局负责出台落户指南。原本市落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1日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500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贵阳山水情深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长沙森林舞者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