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在2007年领取稿酬8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应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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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真题单项选择题第3题
张先生在2007年领取稿酬8000元,按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应为( )。
A.8000元
B.7200元
C.6400元
D.4000元
查看答案解析正确答案: C
校答案解析: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或=每次收入额×(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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