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六部的职责范围
1、吏部
中国古代官署。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2、户部
户部,中国古代官署名,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
3、礼部
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
4、兵部
官署名。隋始置,六部之一,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
5、刑部
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6、工部
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扩展资料:
历史发展: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的一种政治制度。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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