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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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
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
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四、特别提款权;
五、其他外汇资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六条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外汇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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