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社会保障体系由哪几部分组成?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四个方面。
1、社会保险制度。指由国家依法建立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伤残、生育和失业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
2、社会福利制度。广义上与社会保障同义,狭义上指由国家或社会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向全体公民普遍地提供资金帮助和优化服务的社会性制度。
3、社会救济制度。指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
4、社会优抚制度。指国家依法定的形式和政府行为,对有特殊贡献的军人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有待赈恤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
扩展资料:
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当前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巩固普惠性,包括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其他法定保障对象应保尽保。
2、全面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推进制度整合、重塑筹资机制、提高统筹层次,真正实现多层次发展;基本养老保险最好采取现收现付制,如果维持个人账户则不宜采取大账户,但可以考虑选择名义账户制;适应人口老龄化需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等。
3、完善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大力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4、全面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包括不断提升教育福利水平,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面向残疾人、儿童的福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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