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不能打学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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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赞同老师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体罚学生这种说法,老师不能体罚学生。
教育惩戒规则第十二条规定,教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等。
这里面明确提到了,不允许直接的体罚,也不允许间接的体罚。并且把反复抄写也列为了禁止的行为。
有的老师为了惩罚学生,会让学生抄写几百遍。现在明确了,这是违规的。
至于打耳光、用拳头打、用脚踢、用书本砸等方式,都是不允许的。

对违纪学生如何处理呢?不允许老师体罚,就没有别的招了吗?
有!
①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检讨;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②
予以训导;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集体活动等。
③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予以训诫;心理辅导、行为干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原来的时候,老师对违纪学生不敢管、不敢问,甚至连罚站都不敢了,连停课也不敢,现在好了,放心大胆地放手实施吧!只要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别的问题都不大。

违纪学生该不该受到教育惩戒?答案是肯定的:应该!
一段时间以来,在教育管理学生这个问题上,教育饱受指责,老师饱受非议,老师在管理学生的时候缩手缩脚,不敢履职尽责,如何立德树人?
甚至有的学生还要骑在老师头上,欺负老师;有的学生家长威胁老师等等。真是令人匪夷所思,长此以往,教育还能是教育吗?
违反纪律的学生理所应当受到惩戒,只有得到应有的惩戒,才能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不至于小错酿大错,在人生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教育惩戒,除了学校实施外,还需要家长们的配合支持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教育惩戒规则第十二条规定,教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等。
这里面明确提到了,不允许直接的体罚,也不允许间接的体罚。并且把反复抄写也列为了禁止的行为。
有的老师为了惩罚学生,会让学生抄写几百遍。现在明确了,这是违规的。
至于打耳光、用拳头打、用脚踢、用书本砸等方式,都是不允许的。

对违纪学生如何处理呢?不允许老师体罚,就没有别的招了吗?
有!
①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检讨;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②
予以训导;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集体活动等。
③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予以训诫;心理辅导、行为干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原来的时候,老师对违纪学生不敢管、不敢问,甚至连罚站都不敢了,连停课也不敢,现在好了,放心大胆地放手实施吧!只要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别的问题都不大。

违纪学生该不该受到教育惩戒?答案是肯定的:应该!
一段时间以来,在教育管理学生这个问题上,教育饱受指责,老师饱受非议,老师在管理学生的时候缩手缩脚,不敢履职尽责,如何立德树人?
甚至有的学生还要骑在老师头上,欺负老师;有的学生家长威胁老师等等。真是令人匪夷所思,长此以往,教育还能是教育吗?
违反纪律的学生理所应当受到惩戒,只有得到应有的惩戒,才能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不至于小错酿大错,在人生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教育惩戒,除了学校实施外,还需要家长们的配合支持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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